2008.11.01到美國,我12月底給他交的移民文件,2009.01.28打得指印,2009.01.29,案子轉到加州移民中心,二月四號收到轉加州的通知。但就在這天,我在移民網站上又查到我父親的案子又於二月四號從加州移民中心轉到NBC-國家簽證中心,二月十號收到該通知。理由都是加快處理速度。一般在美調整身份的親屬移民不都是在佛摩特和加州處理的嗎?有哪位遇到過這種情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