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B2 簽證應該9月底到期, 到期前45天寄出延期申請,剛接到被拒通知. 那麽9月底到現在這段時間是否合法? 要求30日內(3月10日前)離境.Pending期間已經定了回程機票(3月20日的).再改機票, 同一家航空公司沒票了, 除非換一家航空公司,那麽原來的票就浪費了.如果不在3月10日前離境,那麽非法停留是10天還是9月底到現在這段時間?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