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關於J1豁免,遇到很大麻煩!
目前情況:我先生是J1,我J2;目前他在中國,我在美國。
1.12月初遞交材料到芝加哥大使館,大使館網頁上至今沒有處理消息
2.12月底國內緊急事件,他回國,目前再簽J1,被check(DS2019沒變),在國內等。
3.豁免材料還沒有寄給DOS。
問題:
1.我應該把豁免材料寄給DOS嗎?如果寄給DOS,會否導致他不能再獲得J簽證回美?如果
DOS批準了他的豁免,而他再用J回美國,同一個DS2019,但是豁免是否就作廢了?
2.我現在不給DOS寄材料,等到他拿到簽證,回美國後再寄材料。
如果DOS收到了"不持異議信",但是沒有收到我先生的申請材料。這個"不持異議信"
會否作廢?(中國大使館應該不會再給發信了!)
謝謝大家幫我分析,我現在心亂如麻,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