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 I-140. 今天收到RFE, ABILITY TO PAY
2007 年4月遞的140. 今天收到RFE, ABILITY TO PAY。
1、成立十年的小公司,員工一直在六到十個之間;
2、2005年初申請LC時,我這個職位的工資(preferred wage)大概是不到30K,我的工資當時定的是65K.遠遠高於PW。
3、直到今天,我的工資還是65K.我有所有的PAY STUB 和W2.
4、公司是搞零售的,營業額這麽多年是每年小幅度增長中,贏利為負或小正(可能有報稅的考慮)。
大家幫忙看下,我怎麽才能做得更有把握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