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如果不滿6個月,千萬不要辦豁免".我猜可能說的是,如果J-1剩餘的時間不足6個月,就別辦豁免.不知道我的理解對嗎? 比如我的情況,已經呆了3年零5個月了,再有1年7個月(到2010年10月)就J-1的5年全用完了.也就是說我可以今年年底或明年1月份申請豁免,用這8-9個月的時間來辦手續,應該比較寬裕.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