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PJIANG老師的難題,AP renewal

來源: 2009-01-15 16:33: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終於從PJIANG 老師的blog中找到相關的解釋,但還是不解渴。

引用blog文章中的段落:
“上述兩個難題,一直有紛爭不已。現在有了答案。
移民局在給 AILA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答複(見 4/2/08 Agenda)中如是說:
1) 如果 AP 在 pending 的時候離境,但是以 H-1, H-4, L-1, L-2, K-3, K-4, V-1, V-2, or V-3 身份入境,其 AP 申請不認為是放棄;
2) 如果在 AP pending 期間離境,手中尚有未失效的 AP,且在該 AP 有效期內以 AP 入境,其 pending 的 AP 依然有效。”

我的case和第二類情況類似,但更麻煩。手中有尚未失效的AP,同時申請了AP RENEW,在RENEW批準之前離境了,但無法在舊的AP失效前回來。我的難題是:
1。如果Renew的AP在舊的AP過期之前批準了,然後郵寄回國內,可以使用新的AP順利入境嗎?
2。如果Renew的AP在舊的AP過期後才批準,所以兩個AP之間有斷檔,是不是因為舊AP過期後申請人還沒有入境,485申請就自動被終止了,相應地新的AP也就失效了?

我就是老師在某篇文章中所說的請了律師跟沒請一樣的那種。幸虧有高人在這裏罩著,要不可怎麽活啊。感覺中國人在文學城裏互助的精神跟四川抗震救災可有一比了,還挺感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