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救
各位大俠幫幫忙:
我昨天(Friday)被Laid-off, TN visa, 規定我必須在10天內離開美國回到家拿大. 我準備10天內離開美國, 然後再找新工作回到美國. 但是我太太和孩子們不想馬上回到加拿大, 而是希望繼續在這裏幾個月, 等我找到新工作.
我的問題是:
1)我太太還有孩子是否可以申請轉換身份, 即TD --> B-2 visa?
2)今天或明天寄 I-539申請是否來的及?
3)如果我在1-3個月內找到新工作, 我太太如何申請轉換身份到TD?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