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通過勞工卡,雇主支持的綠卡申請,已經為同一雇主工作了好幾年 (2004年的PD)。上個月拿到綠卡, 現在可以辭職嗎?還是必須等到拿到綠卡後的180天才能離開現在的雇主? 主要是想辭職回國好好陪家裏人一下,比如說回國呆上三四個月,回美國後重新找工作,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