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485是自己file好,還是找律師file好?

來源: 2009-01-07 10:30: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EB1B 140剛批,具體情況如下:
filed on June 27, 2008 to TSC
approved on Dec 30, 2008
畢業學校一般,一萬人左右大公司。
PAPER 10篇,半數是中國發的英文paper,citation不多(20-30),1個pending patent。
推薦信10封(美國6,中國1, 加拿大1,日本1,巴西1)
給7,8個會議review過paper。

現在想盡快file 485。
本來希望自己file(一家三口),省錢,省時。
但公司希望我通過公司找的律師辦理,需要自己交家屬那份律師費(大概600)。
而且律師不在本地,寄來寄去可能會耽誤時間。
希望有經驗的大俠指教一下,我該堅持自己file麽?
還是交給律師辦理更穩妥?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