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之前結婚的還是屬於EB類,看家屬原來的排期。
來源:
starrynight07
於
2009-01-02 1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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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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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haha_1000 和yeeha 的解答.
我老婆是以注冊護士身份06年10月申請,07年9月得到GC. 我聽說,現在沒有配偶申請的配額,這似忽與你們的觀點衝突. 能否給予解答.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