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之前結婚的還是屬於EB類,看家屬原來的排期。

來源: 2009-01-02 19:29: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感謝haha_1000 和yeeha 的解答.

我老婆是以注冊護士身份06年10月申請,07年9月得到GC. 我聽說,現在沒有配偶申請的配額,這似忽與你們的觀點衝突. 能否給予解答.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