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拿到美國公民, 準備為父母辦綠卡,父母現都在美國, 想請問各位老師兩個問題 1. I-693(體檢表)是否能同I130和I485一同寄出, 還是等移民局通知後再做體檢? 2. 在PJIANG的BLOG上看到下麵的話: 為父母申請綠卡時,看到的都是分別填各自的 I-130 還有 I-864. 很是奇怪,其實任何一方是可以作為另一方的副申請人,這樣就省了一份申請費。 注意:是省一份 I-130,I-485 還是要各自的。 但聽說父母要分開填I130才好, 究竟哪樣正確?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