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做過TB皮試,陽性--15mm。x-ray ok. 所有記錄都在。按照醫生的建議吃了6個月藥。現在要去485體檢,我記得當時醫生說過像我的情況是不能再做TB皮試。不知我2000年的記錄是否有效。是不是陽性結果CARRIER的確不能再作第2次皮試。 在140批準之前不要用AP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