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皮匠的博客上了解到如果用了AP,家屬再去簽H4就可能會有麻煩。那如果我以前用了AP回美國,下一次出差回中國的時候我再去簽H1B(皮匠說可以),如果簽出來了,那是不是就意味著wife可以又去簽H4了呢? 謝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