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GC主申請人, I140 已經批準, I485 Pending, 我和LD都在用H1B工作,最近LD想辭職回國待幾個月, 請問: 1. 我需要給LD申請H4嗎?還是可以用I485 Pending身份?還是要申請EAD? 2. 可以用AP回家嗎?沒有工作回美國會不會有問題? 有麽有相識經曆的大蝦請回答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