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是應該重新申請EAD還是renew?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去年7月遞交了NIW的485 (按舊費交的),今年初EAD批準。後來因為Eb1批準,今年6月份遞交Eb1的485。因為當時我的EAD剛批下來,就沒申請eb1的ead. 現在該申請新的EAD了。我想把EAD轉到eb1名下,這樣就可以不交EAD申請費,並且安全些(我NIW的140還沒批)。
我的問題是:1。我算重新申請EAD還是renew?
2。是不是無論算哪個,都需要遞交現在這個EAD複印件和eb1的485 receipt?
3。NIW的receipt就不用交了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