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律師的過錯,朋友H1b六年到期沒得到及時的延期,已於3個月前過期。更糟的是律師一直等到EAD將過期的最後一周才寄出了延期(公司的律師,個人不能自行接觸),想問的是:舊的EAD過期但新的還沒到手繼續工作了會怎樣?有朋友有這方麵的經驗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