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2005年4月遞交了eb3的第一個485,苦等了三年沒有消息,加上排期的 問題,所以隻好在2008年1月跟著我的綠卡申請遞交了eb2的第二個485。 現在第一個485的排期和處理日期都早就過了很久了,但沒有任何消息 (我老婆是台灣人)。第二個485的排期早過了,但處理日期還沒有到。 請問,移民局審批2個485的時候,是要兩個一起處理呢,還是一個批準就可以了。 我老婆的這種情況是否要催催移民局?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