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去年拿到AP, 但有事沒能回去。今年6月又申請renew AP,但移民局把照片搞丟了。我已經寄出照片,但AP還沒有受到。可以先走再讓人寄回去嗎?有沒有regulation reference? 機票已定,泣血跪求,多謝各位大佬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