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有效沒效是怎麽決定的?
10/15/2008我收到公司的layoff信, 說經濟不好,公司拿到了項目,但不知到什麽時候能開工, 所以暫時layoff. 等有項目了, 讓我回去或做independent contractor. 老板的女兒今天(10/27/2008)就通知我, 有項目讓我下周就開始. 問題是, 我上周一(10/20/2008)才申請了EAD, 肯定來不及了, 但我原來的H1B還可以用嗎? 公司肯定沒通知過CIS的,而且, 我還有12天的vacation days(最後的paycheck會到11月初的), 可以認為我的H1B根本就沒失效? 可以讓公司暫時收回layoff信, 當我休了兩個禮拜假嗎, 然後照常工作? 或者有其他的什麽辦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