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離婚,再婚

來源: 2008-09-08 19:27:4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一個問題,

以雙方一起生活而順利入籍後不到半年男方提出了離婚要求,要以一年分居的理由,由他母親做證人,這樣我們離婚了。 這樣好像有欺騙移民局的嫌疑。 一直不敢答應另一個男性朋友(也是外國人)的求愛。

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