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簽證官自己隨便定? 父母以前來過一次 (一次簽出來的,沒有拒簽曆史), 簽證有效期是6個月,入境時也獲準滯美6個月, 但申請延期獲準, 共待了10個月. 這次再去簽, 會有什麽問題?大家有什麽好的建議?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