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準備申請Waiver,LG曾用J2身份5月短期探親(3周),現在人在國內. 如果我申請waiver case number時包含他,以後需要附加什麽樣的材料? 中國大使館的NO OBJECTION 上需要有他的名字吧? 那還要他的國內單位審批嗎? 唉,後悔當初讓他用J2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