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教育處網上的"J-1簽證豁免申請辦法的簡化調整"通知上有: "對於申請者出國前係普通高等學校全日製畢業生,能夠出具本人畢業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證明材料,以證明畢業時間與出國時間相連續的(不超過三個月),可無需提交上述文件" 我國內博士畢業答辯完就立刻來美作博士後, 沒有工作過.現在想申請J1 Waiver,是不是不用寄回國內審批? 哪位有經驗的回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