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個傻問題,因為NIW和PERM 是勢不兩立的。隻是問問理論上的可行性。如果張三的NIW 140 批準了,但想換一份工作,再遞一份PERM的申請。是否可以用NIW的PD?抑或直接導致NIW被revoke? Thanks for any 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