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告別帖:分享經驗,祝大家好運!

來源: 2008-07-30 08:16: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是EB2,TSC。2006年3月用了公司以前的LC,PD是2003年9月,這樣,2006年6月直接交上了140和485。2006年7月,140批準,做了指紋,但從此再也沒了消息。

2007年底開始給各個方麵寫信,毫無結果;2008年2月MEMO後,仍無任何進展。

2008年產5月,請律師WOM,花了1500,兩個星期後,兩個大人拿到了綠卡,但孩子的仍然Pending;2007年7月,繼續WOM,又花了2500,一個星期後,孩子的綠卡也批了。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這話不僅適用於中國,也同樣適用於美國。機構的官僚作風,給無數無辜者帶來了痛苦甚至不幸,同時給社會職業鏈上的人們帶來了得以生存的工作機會。這就是現實。

大家可權衡利弊,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早日得到綠卡。最後祝大家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