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還割了一塊更大的肉---WOM賠$275,000

來源: 2008-07-25 17:17: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詳細情況見這裏

其實二月的和這麽多官司是很有關係的,雖然絕大多數的案子在法官作出判決前就雙方和解解決了(就是FBI/USCIS把申請處理完,然後原告同意撤消案子,律師費用自理), 可隻要是有政府律師幫移民局打官司,而隻要是有律師,費用就不會少. 那移民局就需要負擔部分費用, 如果成千上萬的人去告,那移民局漲價而刮來的那點錢不就白發了. 當然還有別的原因迫使移民局出台這個ME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