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30天是從被拒的時間起算,通常可以再加算3天郵寄時間

來源: 2008-07-21 22:50:1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白兔.我是直接在寫了理由和支持材料一起寄的。沒有支票和填寫I-290B表格。被拒的時間是6月23號,請問我現在重新填寫I-290B表格和支票一起寄可以嗎?還來得及嗎?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