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打電話CHECK時, USCIS 的打工妹說它們電腦記錄我的CASE屬於EB3. 之後受到USCIS來信說因為我的CASE屬於EB3, 優先日期還未到. 開始以為詩歌偶然錯誤. 兩個月後再打電話, 一個打工仔接電話, 再次告知我的CASE屬於EB3, 優先日期未到, 才知道絕非偶然錯誤. 問過小白兔後, 給議員寫信才改過來. 祝好運. 不過, USCIS的打工仔打工妹裏麵, 東南西北今天明天毒分不清楚的文盲很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