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我去年拿到綠卡後回國了一年(但每6個月不到回來入境一次),這樣長期下去綠卡會被沒收嗎?如果我從現在開始回美國連續住滿2年半,然後再回國住直到申請公民時再回美國,那樣會影響我申請公民嗎?因為我聽說2年半必須是最後連續的2年半,前麵住的時間都不算,是這樣的嗎?另外還有些什麽是申請公民的必要條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