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 我覺得也應該是這樣。。。。

來源: 2004-07-25 15:29:4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可那天在“法律谘詢”問了相同的問題,結果被告之:是在滿結婚2周年的前90天起申請。 這不,眼瞅著就快到了結婚的2周年,這兩天正抓瞎呢。。。 看了你的回答,我們心裏定了好多。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