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遞交I-751的時間的規定理解上有偏差

來源: 2004-07-25 10:54: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移民局的規定不是:要在2周年的前90天申請永久綠卡

而是:從滿2周年的前90天起才可以申請取消條件限製,也就是從那天起,你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申請.

而且2周年是從你I-485批準的日期算起,而不是從你結婚登記的

日期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