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一個公司A做full time。但是工作經常出差。我打算今年要小孩,實在年紀不小了。很怕被解雇。 我同時又在另一個公司B做part time。這個公司的人比較nice。 我今年2月提交的PERM已經批準。現在可不可以以兩個公司的名義提交140?如果公司A把我fire,我的綠卡申請不會因此作廢。 我查了很多資料,都沒有明說!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