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明白了。那麽你仍然是主申請人。老公將是副申請人。

來源: 2008-06-11 13:28: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恐怕不能用台灣的名額。除非老公以自己的名義開始工作移民程序。但我不是很確定。建議再和律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