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在給我bf辦,我們隻有銀行帳號,汽車,還有汽車保險~~

來源: 2008-05-21 16:22: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車是結婚前一年邁的因為他信譽不夠買車,所以就用我名字帶他買的,所以保險也是兩個人的名字

我們自己辦的,沒有找律師,因為律師太貴了~~

4/24東西寄走的 via usps express mail

4/25受到

5/1 receipt收到

5/6 收到通知5/23打指紋

我身邊的例子都是自己辦的比律師要快,隻是天一些表格,但是我朋友說兩個人共同的東西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