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在美加邊境第一次使用了AP (Dec, 2007 Dec, 2008), 其中一張AP蓋了parolee章, 另外兩張空白. 今年6月要回國一次. 我的問題是: 1. 回去時, 是否要交回已蓋了parolee章的I-94? 回來時, 需要填一張新的I-94, 入美海關時, 它也會被加蓋parolee章, 是吧? 2. 入美國海關時, 是出示已蓋了章的那張AP, 還是出示空白的AP? 還會再次在AP上蓋章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