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我和LG誰應該是邀請人?

來源: 2008-04-24 08:33: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準備讓我的父母過來探親.我和LG當初都是拿H1到的美國.去年7月我們剛交了485,LG是
主申請人.今年3月我的6年H1到期,到期前我交了539申請轉成H4,現在申請還在PENDING,
收據已經收到了.我現在是在用WORKING PERMIT工作.

想讓我的父母今年八九月份過來,我們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以LG的名義來邀請我父母?
準備材料的時候也把LG的材料為主,我的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