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綠卡,拿到旅行證了,可還沒有麵試通知。現在急於回國,又怕回國後來了麵試,大家都是打了指紋後多長時間拿到麵試通知的? 還有,我這種情況回國是不是回來的時候有麻煩:OPT去年10月份已經失效,去年11月中結婚,今年1月遞交的綠卡申請,2月初拿到移民局收據,2月底做了指紋,等於實際上我差不多半年時間是沒有身份的,這樣回去後回來有問題麽? 請各位指點,急急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