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一樣,沒有哪個地方的區別。如果沒有N-470或是I-131
來源:
xiaobaitu
於
2008-04-20 12: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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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半年之內回來,如果每次都是呆上幾天就走,還是可以被認為已經放棄了在美國的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