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問題

來源: 2008-04-18 11:09: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的I140 是律師給FILE的,收到RFE後我和律師商量自己做(我當時並沒有想終止律師委托,隻是想自己做RFE)。我的律師很爽快的說他願意終止委托,並很高興將APPROVAL NOTICE 轉寄給我。我現在的問題是,這種情況下我是不是不必填G-28,這樣的話我的APPROVAL NOTICE 會寄給律師?另外,這樣的話我的COVER LETTER 是不是不能用第一人稱啊 (或者用第一或第三人稱都行)?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