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為我在我的公民拿到以後我需要給我LP申請調整綠卡。在我LP的申請表上我肯定是寫我在B處的地址了,並且會告知USCIS我在B處住了1年什麽的,但是這樣會讓USCIS對我自己的公民申請沒有更改地址給我帶來什麽麻煩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