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給父母和弟弟辦移民,說是要我的出生證和弟弟的出生證其中能證明我們同一個父母,這樣是辦一張公證就好呢,還是我和弟弟要分開辦?之前辦過一份公證,是親屬關係公證書,裏麵也寫了我父母,我和弟弟的出生年月日,已經我們的關係,是不是這個公證就好了,還是要重新辦。這樣要辦幾份?謝謝各位大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