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信息,搜索俺以前的帖子就可以找到,這裏再貼一遍
2005年十月一日後,485和140不能同時遞交了,所以俺是分開遞交的。2005年12月按地域劃分,俺遞交140與Vermont center,2006年三月開始因USCIS再次發神經,俺的case轉到了Texas center,於2006年6月中旬批準。俺的case是 EB1-A,自己申請的,節約了律師費(俺從來就認為律師費是不必要的)。
485是2006年8月底遞交的,因出差,晚交流兩個月。按USCIS的要求,遞交到NSC。指紋是十一月三日打的。2006年十一月六日485 update過一次後,就沒有了任何動靜。
打電話多次,按POJ法打的,每次都到了NSC,接電話的officer給的信息不盡相同(請搜索俺的帖子,每次打完,俺都貼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