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範律師專欄,看完後,肺都氣炸了.

來源: 2008-04-02 13:52: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範律師專欄:Texas及Nebraska I-140現狀
作者:範毅禹律師 發文時間: 2008年04月02日 15:11:48


現在我們不管H-1B的情形是如何,因為該申請的H-1B的人大多都申請了,現在的問題是
有多少人申請,而且名額何時用完,但這是我們無法控製的,所以我們建議是不去理會
它。但是如果申請的人不多,國會可能增加名額的意願就不高。申請人一下子爆滿,國
會可能會有動作。但同時這次申請H-1B的就會有很多人抽不中。這實在是一個難題。

我們這兩個星期計算了一下,從Texas及Nebraska所出來的I-140情形。看到下列一些狀
況。

1 Texas 發出很多有關ability to pay的RFE。同時也看到一些ability to pay的否決
。不知這是什麽原因,Texas突然變得非常嚴格,而且常常不尊重案例。也就是說他們
隻是看Tax Return。

2 Texas 對於EB-1及NIW發出很多內容不變的RFE。但是數量來說還是比Nebraska少很多
。從Texas來的Denial Notice一般來說並不像Nebraska來的仔細。

3 Nebraska 近來發出大量的RFE。幾乎回到一年前的狀況。有些EB-1及NIW我們看的很
清楚CIS根本沒有看申請人的資料,就發出Boiler plat的RFE,申請人必須重新再申述
一遍自己的資格。在一份RFE裏我們竟然看到Nebraska對某一個申請人有71 citations
來挑剔。CIS 說“You received a total of 71 citations. However, the record
appears to be very modest relative to others in your field.”

同時我們也看到Nebraska對於申請人送出I-140之後又有的Paper, Reviewers及
Citations 不加理會。這是極為不合理的。因為CIS 完全不了解科學的成果是有延續性
的,並非在那一個時間裏就停止了。

對於Reviewers 的資格,Nebraska的挑剔比以前更多。除了數量以外,還一定要求有
Editors的證明信。

我們實在不理解Nebraska 的理由何在,而且這麽多年來,Nebraska一直就是比較不合
理的地方。

本文由範毅禹律師事務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