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分開郵寄,因為兩個case不一定是一個IO處理,如果IO沒有注意到
來源:
xiaobaitu
於
2008-03-28 1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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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其中一個可能會被誤認為沒有及時回複RFE而遭拒,如果是主申請人的,可能會導致兩個都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