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兔妹磋商,

來源: 2008-03-25 09:30: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孩子是在12歲前來美國,一直在美國,現在在美國上大學...CP能可能造成對孩子造成嚴重影響,移民局也會考慮這個因素.

2. gap是在12歲發生的,對未成年人,隻可能是大人的失誤,不可能是故意,應該可以獲得豁免...

3. 別人要的是REF,不是被拒,是有轉換的餘地的,你盲目引導她們去CP,是不是太急了

4. 我覺得可以在豁免之後應該力爭走485之路...

(我本不想管移民論壇之事,看到她的困難還是寫了這個帖,各位再見,66現在過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