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況,跪求幫助!!
我們的case 很特殊,我們(父母)的GC 獲批準,但同時兒子收到了RFE. 原因是,幾年前由於疏忽,在父親的H1 Renew 時忘了兒子的H4 renew,造成了>180 天的big Gap. 奇怪的是,在gap 後的幾年的renew 時他都重獲H4, 是帶I94 卡的I797A notice,沒有要求出境簽Visa,我們當時以為問題不大,但現在出了RFE。
目前律師正準備回複CIS 的RFE.他準備主要陳述下列兩點:
1)Gap 後我兒子重獲好幾年的 H4(I797A) 說明 CIS 當時已認定對 Gap 的不予追究,或可理解這一問題已 fixed. 既已如此,現在也不應該是問題。
2)Gap 發生時我兒子才12歲,所以當時不應構成非法居留(“I will also point out that unlawful presence cannot accrue for an individual under the age of 18”)。
這幾天就要return RFE ,我們心裏很沒底,在此肯請小白兔,皮匠及其他大師幫忙看看還有什麽理由可以向IO 陳訴的,請大家獻計獻策。兒子從小在美國長大,如今父母得到了永久居留權,可小孩怎麽辦呢? many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