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給她媽媽準備簽證材料時,第一次寫的職業是:農民 第二次寫的職業是(那個時候她媽媽在一個小廠裏打PARTTIME 的工) 結果因此被拒.因為簽證官覺得前後矛盾,請問如果再去簽證,該怎麽填,是和第一次一樣呢還是和第二次的一樣?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