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 據我了解,未得到移民局批準前,是不可以上課 的(為拿學位),可一位朋友的申情還在處理中,就上課了,其間移民局要求補材料:是否在學,未在學出具證明,在學則將成績單寄過去。這則麽解釋呢? 另外請教,有無最近從Vermont得到批準的XDJM?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