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收到移民部的信,說我的團聚移民申請已經審理結束,我所在城市的移民部門會和我聯係.去當地的移民部門查詢,被告知我已經可以LANDING了,具體的日期另行通知. 但今天又收到當地移民部門的信說2周後讓我去INTERVIEW.大致內容是說我的移民申請批準與否隻有在麵試的時候才能作出最終決定.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擔保人一定要出席嗎? 如果不能出席該怎麽辦? (我太太現在回國休產假了,要幾個月後才回來). 不知是否有人遇到過同樣的情況?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