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次finger print?

來源: 2008-03-08 05:48:2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EB2)和老婆140 和485 2007年11月初同時遞交,大約兩個星期後接到通知,去克裏夫蘭作了指紋,現在計劃暑期回國,但不知道在什麽情況下會有第二次指紋的通知?擔心錯過。所有人都必須作第二次嗎?還是取決於name check? 不大明白,多謝高手前輩指點一二!